
《多边主义与国际法治》
廖凡 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6年6月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交叉视角,深入探析多边主义的时代内涵及其与国际法治的互动关系。从多边主义的基本概念辨析出发,系统阐述其与国际法、“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及“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内在联系,并结合国际和平与安全、争端解决、全球经济治理等现实议题展开分析。书中还重点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渊源与构建路径,探讨中国式现代化的国际法意涵,以及中华文明视角下的国际话语创新。在全球单边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本书坚定倡导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为理解与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作者简介
廖凡,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新兴经济体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国际经贸法律制度、金融证券法律制度。出版专著5部(含合著2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人民日报》、China Daily等刊物和媒体发表论文和文章100余篇。获得多项省部级科研奖项和荣誉。
本书目录


总序
“国际规则研究丛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回应时代需求、践行职责使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世界和理解世界的集体成果。2023年,“国际规则研究丛书”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际社会应该按照各国共同达成的规则和共识来治理,而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国家来发号施令。联合国宪章是公认的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由于不存在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因此国际社会相对于国内社会而言,在稳定性、确定性方面更加脆弱,更易遭到破坏,也更加需要基于共识的国际规则来塑造、提供和维系秩序。国际规则研究是全球治理研究的基础内容。本丛书意在检视各类国际规则的内涵与本质,为我国有效、高效参与国际事务提供智力支撑,提升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战后国际秩序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冲击。美国在特朗普第二任期内不再如拜登政府那般强调“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而是更加迷恋实力、更加强调“对等”。美国政府于2025年12月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表现出显著的孤立主义、保守主义倾向,明确提出门罗主义的所谓“特朗普推论”,声称将抵制“非西半球竞争者”在西半球“部署武力或其他威胁性能力,或者控制具有战略重要性的资产”,同时表示将致力于在亚洲地区“防止任何单一竞争国取得统治地位”。不仅如此,该报告还对国际组织和国际规则表现出不加掩饰的反感和敌意,反复强调“美国优先”和“从实力地位出发”。这是否意味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的、美国主导下的“新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正式走向终结,也许还可以讨论,但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规则之治”的反动,则是确定无疑的。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尽管大国之间基于实力的博弈无法避免,但不应当作为底层驱动来支配国际交往和全球问题解决的规则。越是在当前这样的特殊时期,越是面对“逆风”和“回头浪”,我们越是要坚定对于秩序和规则的信心,越是要加强对各类国际规则的研究、梳理、运用、制定和完善,为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与确定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着力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深化对国际规则的理解运用,主动参与乃至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完善,既是作为代表性新兴大国的综合国力特别是“软实力”的突出体现,也是提升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我国于2025年9月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深入阐述改革完善全球治理所需遵循的原则、方法和路径,系统回答“由谁治理、如何治理、为谁治理”等核心问题,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了中国方案。全球治理倡议包含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五大理念,是对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的长期实践和成功经验的全面总结。其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构成协同一致的“四大倡议”体系,为破解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四大赤字”,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系统的思路和途径。国际问题研究者应当增强理论自觉、方法自觉,加强对倡议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并以其为坐标和统领来开展我们的国际规则研究,为打造国际问题研究的“中国学派”、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应有的贡献。
是为序。
前言
多边主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具有基础性、主导性的制度安排和价值理念,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促进了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繁荣,增进了全人类的共同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多边主义”日益成为中国对外话语中的一个核心词汇。2021年1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发表题为《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的特别致辞,强调解决当今世界错综复杂问题的出路是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1年10月2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主席重申,要坚决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此后,“多边主义”“真正的多边主义”等在各种重大对外场合被反复提及,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两大主张”、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四大全球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等理念、倡议和主张一起,成为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标识性概念。习近平主席2025年9月1日“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最新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包含五大理念,其中之一就是践行多边主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强团结协作,反对单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地位和权威,切实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多边主义实践久已有之。早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会盟,就带有多边外交的性质,可以看作一种原始的、朴素的多边主义。在作为近代国际体系和国际法发源地的欧洲,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确认主权平等原则和外交规范,多国代表通过协商就一系列国家间关系准则达成共识,被视为多边主义的萌芽;1814年至1815年维也纳会议后确立的“欧洲协调”使得安全领域的多边主义有了实质运行内容,是欧洲大国首次以多边形式确定国际安全合作安排。而多边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实践活动,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一战”)以后的国际关系现象,以国际联盟(以下简称“国联”)的构想和建立为起点。《国际联盟盟约》不仅创设了国联这一多边机构,还规定了作为国家间合作基础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集体安全、和平解决争端、国际经济社会事务合作、裁减军备以及公开外交。尽管国联体系颇为脆弱并最终解体,但其在多边主义方面的探索对后世影响深远。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以后联合国的建立,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蓬勃兴起,使得多边主义实践更加丰富多彩、多边主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意味着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于多边主义的理解和诠释,同对国际体系、国际秩序、国际法治的理解和诠释紧密相联。尽管“国际法治”(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国际法之治”(rule of international law),但作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规范,国际法在国际法治的建设和实现过程中无疑发挥着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概言之,国际法治意味着国际法应当指引国家的行为,是国家行使权力的最终裁决者,国家必须遵守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与多边主义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近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自形成伊始,就同多边主义、多边体制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多边主义对国际法发挥着独特的支撑作用:其能够增加国家遵守国际法的激励和动力,促进国际规则的统一;同时还能为国际法提供不可替代的正当性和道义力量,塑造国际法的价值取向。概言之,国际法是国际社会通用的话语体系,而多边主义则是对这种通用性的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国际法对于多边主义也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突出表现在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将多边主义的取向、做法、安排等固定化、机制化、常态化,使之从一国的自愿选择“进化”为法律义务。在《让多边主义的火炬照亮人类前行之路》这篇中国关于多边主义的经典文献中,习近平总书记以“四个坚持”概括多边主义的核心要义,即:坚持开放包容,不搞封闭排他;坚持以国际法则为基础,不搞唯我独尊;坚持协商合作,不搞封闭对抗;坚持与时俱进,不搞故步自封。其中,“坚持以国际法则为基础,不搞唯我独尊”充分彰显了多边主义与国际法的紧密关联,以及二者相对于彼此的重要意义。
作为战后多边体系主要缔造者和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在特朗普首个任期内就表现出强烈的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倾向,典型如退出一系列多边条约和国际组织。这对现行多边主义国际体系构成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拜登政府执政后,尽管以“重返多边主义”自居,但却日益强化以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划线,强调团结“志同道合的伙伴”(like-minded partners),要求遵守“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刻意渲染和制造不同“阵营”之间的差异与分歧。特朗普二度执政以来,美国对于现行多边体系和美国的国际义务愈发表现出一种漫不经心、予取予求的态度。特朗普上任之初即宣布再次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并重新启动退出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世卫组织”)的程序,视国际组织和多边条约如无物。在关税方面,除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中国、加拿大、墨西哥加征国别关税,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钢铁和铝征收25%的关税外,还悍然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所谓“对等关税”,全然无视业已作出的关税减让承诺是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义务这一基本前提。美国的贸易政策逻辑已经从特朗普1.0时代的所谓“公平贸易”转向美国“绝对优先”,其对外行为模式亦已从拜登政府时期的“价值观外交”和“有选择的多边主义”,转向毫不掩饰的权力竞争和单边主义。
在此背景下,本书从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交叉视角,探析多边主义的时代内涵及其与国际法治的互动关系。本书首先梳理和辨析多边主义的基本内涵,分析多边主义与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四大全球倡议等原创性、标识性重要概念,多角度、多层面探讨多边主义与国际法治之间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丰富联系,以及如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践行和维护多边主义,捍卫和推进国际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