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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积极应对美国主导的国际经贸“规则重塑”
2013-09-23 14:35:29

*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IGI(国际问题研究)系列讨论稿,2013年9月17日

中国应积极应对美国主导的国际经贸“规则重塑”

东艳 毕晶

       一、 TPP及TTIP等美国主导的新区域贸易投资协定谈判将影响国际经济贸易规则重塑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处于调整时期,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边贸易谈判陷入僵局停滞,在美国等大国的主导下,各国纷纷转向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在后危机时代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发展中,发达国家处于优势地位,并视亚太地区为利益争夺的焦点。而且,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员除了在协定中谋求各自的经济利益之外,对于非传统收益的重视程度广为加深,发达经济体利用规则制定影响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动机明显增强。目前,美国已与20个国家签订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当前更是从东西两线并举,大力推进两大跨地区性的重量级的贸易安排——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与 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力图打造高标准的区域贸易投资范本。以上表现体现了传统主导国际经贸的发达国家在应对新经济形势挑战中,力求通过携手合作来维持其在世界经济、国际贸易以及全球治理中的主导权。此轮区域合作的发展对将对现有多边体系的影响产生冲击。

       TPP的第18轮谈判已于今年7月25日在马来西亚闭幕。作为美国当前力推的重点FTA安排之一,美国不仅将其视作通往亚太自贸区的重要桥梁,更是为了实现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布局,以应对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的经济崛起,实现其出口倍增计划,促进美国经济增长。TPP谈判的进展很快,美国在谈判中处于主导地位。美国当前加紧了谈判步伐,并希望各方在2013年底达成共识,形成一个崭新的高标准、高规格与高质量的“21世纪协定”。

       TTIP是美国与欧盟在大西洋联合打造的一艘巨型航母,TTIP将有利于重塑美欧关系,无论对大西洋两岸经济还是全球贸易格局都将产生深远影响。美欧双方高调推进TTIP,已于7月完成第一轮谈判,第二轮也将于今年10月展开。除了经济因素的考量之外,主导贸易与投资规则谈判,掌握全球贸易“话语权”才是美欧双方期望达成谈判的根本动因。TTIP谈判不仅涉及关税减免,更重要的是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以及更高层次的标准和监管,最终使得欧美市场实现无缝对接。美欧两大经济体的共同目标是形成新一轮没有新兴市场国家参与的全球规则谈判,重塑全球贸易新规则,抑制新兴发展中国家日益上升的影响力。

       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贸规则的重塑对中国将产生较大影响。目前,中国通过加速中美投资协定谈判,考虑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等举措,积极应对挑战。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BIT)是中国与美国在高标准规则方面进行直接交接的平台。 从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共进行了九轮的谈判。在今年7月进行的中美第五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美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中国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国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同时,中国通过积极推动东盟等16国开启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中日韩FTA谈判,中韩FTA谈判,加强在亚太一体化中的领导地位,促进亚太一体化及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

       二、新规则的主要条款及其对中国经济和企业行为的影响

       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是合作程度逐渐加深,从贸易自由化向包含劳工、环境、知识产权、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等领域扩展。而当前美国主导的区域一体化更重视推行较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其中的一些规则在WTO多边框架下没有被各方采纳,美国希望在区域一体化层面继续推行其倡导的高标准规则。随着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各国间,特别是发达经济体间的关税处于较低的水平上,通过减让关税可以获得的收益空间在缩减。美国希望将在主导商品以及服务贸易谈判的基础上,提高规则制定的标准以及范围。

       目前美国在TPP、TTIP、BIT等谈判中着力推动的高标准规则包括:

       1.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高标准

       美国期望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制定比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更高标准的条款,知识产权部分主要涉及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以及互联网域名、地理标志、加密卫星和电缆信号等方面,力图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贸易和投资,特别是数字经济和绿色技术发展的条款,以确保TPP的成员国间形成竞争性的商业环境;

       2. 服务业开放领域的高标准

       美国希望在WTO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开放程度更高的市场准入制度。美国希望TPP谈判在服务贸易开放采用负面列表的形式,除了明确列出的领域外,其他领域均全面开放,这和GATS的正向列表方法比较,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更加激进。在具体规则上,包括100%的所有权,不需要建立商业存在基础上的跨境服务条款等。同时,美国希望推动电子商务,促进软件、影音光盘等数字产品的贸易自由化。

       3. 投资自由化

       美国希望在TPP成员间,在双边投资协定(BIT)条款基础上,增加附加条款,强化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如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期望通过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国际规则约束,来有效地保护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这种争端解决制度的设计,将促使跨国公司不通过东道国的国内司法程序而直接进入国际仲裁。

       4. 国有企业经营行为的规定

       TPP谈判中,美国、澳大利亚力图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竞争中立”,通常认为,“竞争中立”强调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平等的竞争地位。OECD 的相关研究报告则认为“竞争中立”的定义应该更为一般化以涵盖市场中形式多样的竞争实体:“当经济市场中没有经营实体享有过度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劣势时,就达到了竞争中立状态。”“竞争中立”目的是减少国有企业在市场经营中所享受的特殊得益,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和经营行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5. 设置高标准的环境标准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贸易政策越来越多的被用于治理气候变化。在FTA协定中,环境议题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条款。美国近年来签订的FTA中,通常包括如下环境条款:禁止成员国因为吸引外资而破坏环境,避免FTA条款的规定与多边环境协定冲突。同时,美国的FTA通常附有双边环境协定。在TPP谈判中,环境条款也是谈判的重要一环。
此外,其他高标准条款还包括: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人权标准以及限制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和服务的支持等。

       以上的核心议题都与中国目前的企业环境与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现有规则谈判的主导权完全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一方,各项条款的制定有很深的美国烙印与西方价值观念,所以一些貌似公平的竞争其结果未必对中国有利。而BIT、TPP以及TTIP不仅致力于重塑全球贸易规则、为美国经济利益服务,更是对正处在转型中的中国企业带来了严重挑战。

       第5轮中美对话最重要的突破,在于中国首次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为基础,尽快与美国启动BIT实质谈判。美国长久以来一直希望中国能在银行、化工、汽车和能源等行业对美实行开放,但鲜有进展。而BIT一旦达成,则大幅改善了过去多数美国企业在中国市场受限的情况,中国企业在美国也能获得类似的市场准入。另外,中美双方也承诺在能源、环保、卫生、科技与农业等诸多领域加强合作,这给中国的相关产业带来莫大商机;与美国的合作不仅可以使相关中国企业提升技术,更可能降低其效率成本与增加盈利能力。

       中国虽然占世界经济总量排名的第二位,但国内产业结构和企业技术管理方式仍欠发达,人均产值相对较低,中国企业在此轮“规则贸易”中势必处于弱势地位。以TPP为例,各成员国被要求在10年之内百分百地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不对敏感产品保留例外;在服务贸易方面,TPP的主要议题是金融、电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全面市场准入,这些标准也远远高于WTO以及APEC标准。中国目前尚未就市场开放承诺达成广泛共识,面对美国方面高标准的市场开放要求,中国相关产业,尤其是尚处在民族幼稚保护的产业,如汽车业、会展业,以及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等等,将面临极大的挑战。

       三、新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影响下的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及企业经营行为调整

       首先,现有的国际规则和全球治理机制主要是由美国主导建立的,是美国霸权利益和诉求的反映。金融危机之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其经济总量从9%上升到20%,全球经济发展呈现“东升西降”的趋势。对中国企业来说,自由贸易所带来的改革红利已经逐渐消失,国家间的竞争转向依赖于在规则制定方面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掌握了规则就掌握了先机。现在美国考虑得更多的是要把中国的发展纳入到美国设定的轨道上来。美国此时强势推动TPP、积极谈判TTIP,借此推动其所倡导的高标准和高规格的协定。中国目前正在考虑加入TPP谈判,并加紧对策研究。在中美BIT谈判中,中美将展开规则制定方面的对接与博弈,美国提出的高标准规则将对中国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调整压力。

       另一方面,应该认识到,参与中美BIT谈判对中国也有有利的一面。例如,这对中国企业“走出去”赴美投资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更重要的是,高标准的环境保护与劳工权益本身也是中国当前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以至未来参与TPP谈判,都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形成“倒逼”作用,其情形正如中国当年加入WTO一样,中国企业在这个过程也会受益良多。《华尔街日报》评论称,若能达成投资协定,两国的商业机会均将得到显著扩大,中国企业投资美国市场之路也将更加通畅。

       其次,美国认为中国实行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即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积极介入市场,破坏公平的市场经济规则。如对中国太阳能光伏案提起的“双反调查”中,美国认为中国的国企补贴扭曲了市场,直接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另外,美国认为中国在金融、通信、汽车和能源等重要产业的大部分国企均接受了政府有形或无形的支持,在国际竞争中则置美国企业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中美间围绕中国政府补贴的贸易纷争当前日趋激化。国企问题也是TPP关注的焦点之一。由此派生出一系列基本问题,如国企和补贴、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与技术转让、服务业开放等,总诉求为“按规则办事”,新规则制定将成为美国试图规范中美经贸关系的主要手段,而由此带来的贸易摩擦和贸易救济可能加剧并呈常态化发展,对中国相关企业极为不利。

       再次,中美两国的经济体制虽然不同,但企业间的贸易产品结构具有很强的内在互补性,经贸相互依赖程度较高。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消费主导型的发展模式虽然有所调整,但根本趋势未有较大转变,美国依然是全球消费大国。对中国来说,美国巨大的市场需求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美国大力推行的“出口倍增计划”、“再工业化”等政策,其目的就是增加对华出口,扭转贸易赤字,以实现其经济的再平衡战略。

       当前,针对美国“再工业化”导致的订单减少,中国一方面要增加国内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努力提高对美出口的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应敏锐看到“再工业化”带给中国的机遇,努力寻找中美高端制造业大致水平分工的、互补性强的全产业链合作。同时,继续吸引美国企业发挥其技术密集的优势,助推中国利用外资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相互投资,逐步改变中国企业以往低端的贴牌代工模式,不断形成在特定产品和领域的研发、生产、营销以及融资的新合作范式,产生高附加值的中国制造产品,从而不断拓展中美两国经贸合作领域的广度和深度。

       最后,应清醒认识到,目前“规则贸易”涉及议题众多,几乎覆盖了所有产业,全面零关税的打造更是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因多哈回合无法满足美国对劳工标准和绿色环境问题的关注,美国当前借助TPP来力推这些更高层次的标准。另外,美国国内已经开始实行绿色制造业计划,有可能出台针对中国的绿色环境贸易措施。中国应提前做好准备,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以质取胜;更可以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为产业转型升级打下良好基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TPP更是拥有浓重的美国色彩,尽管当前关于该议题的谈判面临重重困难,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促进技术创新,尽早在国际贸易领域建立一个全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为必然趋势。中国应加紧研究对策,逐步升级对国内外创新企业的模仿,顺应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要求,尽早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不断提升中国产品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位阶。

       当前机遇与挑战面前,中国必须正视矛盾,充分认识、认真研判BIT、TPP、TTIP等新规则制定对中国可能带来的挑战,化危为机,以外部压力为倒逼机制,进一步推动顺应新规则与新标准的各项改革;更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有选择的参与发达国家主导的区域合作,并在其中发挥与中国大国地位相匹配的积极作用,以引导规则制定朝向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中国利益的方向发展;同时,加快建设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更需要参照国际高质量的市场经济规范进行改革试点,大力前进。 
 

(作者东艳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室主任、毕晶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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