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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能否成为亚太区域合作的新动力
2012-12-25 14:55:16

*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IGI(国际问题研究)系列讨论稿,2012年12月10日

RCEP能否成为亚太区域合作的新动力?

东艳

       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计划在2015年底前建立覆盖亚太地区16国的、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广泛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以来,美国通过主导TPP谈判而冲击了既有的东亚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而中、日领土纷争又使在2012年本来将要取得较大突破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前景变得不甚明朗,RCEP的启动犹如亚太区域合作迷雾中的一道新光芒,反映了亚洲各国期待加强对本地区的主导权、恢复和推动亚太区域一体化的亚洲路线图的决心与共识,RCEP的构建对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的演进将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RCEP,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以前的“10+6”。虽然谈判国家还是相同的16国,但RCEP与日本2006年以来提出的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的 “10+6”方案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RCEP是以东盟为主导的东盟版的“10+6”。近十年来,在东亚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东盟已经在16国的网络中处于事实上的中心地位,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签订了五个自由贸易区协定,由此构建了亚太地区以东盟为中心的“轮轴一辐条(Hub and Spoke)”FTA模式,这种格局也是RCEP构建和发展的起点。 

       "轮轴一辐条(Hub and Spoke)”FTA模式通常包括一个处于中心地位的轮轴国和多个围绕在轮轴国周围的辐条国,轮轴国与每个辐条国分别签订区域贸易协定,辐条国之间无贸易协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轮轴一辐条”体系中,各方的利益分配是不平衡的。轮轴国(东盟)处于中心地位,可以自由进入所有辐条国(其他6国),在贸易和吸引投资方面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辐条国企业则在几乎所有市场上都处于劣势,在轮轴国市场上,虽然单个辐条国与轮轴国签定RTAs有助于辐条国自由进入轮轴国市场,但轮轴国与多个辐条国签订RTAs,降低RTAs给每一个辐条国带来的收益;在其他辐条国市场上,各辐条国间无区域贸易协定,某一辐条国企业在另外辐条国市场上难以竞争匹敌轮轴国企业。

        由此可见,仅从16国内部的经济利益分配角度看,构建RCEP将打破东盟在既有的由5个 “10+1”形成的“轮轴一辐条” 体系中的优势地位,从经济利益来看这对东盟是不利的。但如果我们考虑到外部的冲击、以及政治利益等方面,东盟的举措则并不难以理解。目前,美国主导的TPP谈判横扫亚太地区,而在TPP谈判中,东盟处于被分化的状态,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和越南已经加入TPP谈判,而东盟其他几个国家则游离在外。另一方面,在东亚地区,经济影响力最大的中国和日本本应成为地区一体化的主导力量,如国际上区域一体化研究领域的专家Richard E. Baldwin在2003年就提出,东亚地区最有可能的区域一体化模式是以中国和日本为双轮轴的自行车结构。但是,双方的政治分歧等因素既影响了中日在FTA方面的合作,也影响了两国在本地区区域一体化中主导作用的发挥。东盟在东亚地区领导力出现真空时期,力求通过RCEP来强化在本地区的领导权。

       在轮轴辐条模式中,通常有两类国家谋求轮轴国地位,大国由于其经济实力和影响力较容易成为轮轴国,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轮轴国,它与几乎所有的其他欧洲国家、地中海国家分别签订了RTAs,而这些国家间大多不存在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也处于轮轴国地位,与20个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大国的轮轴国地位通常是自然形成的,并更多地考虑非经济收益,其谋求“轮轴一辐条”体系利益转移的目的不明显。另外一类轮轴国是小国,小国轮轴国地位的取得通常是一种主动出击政策的结果,墨西哥、智利、新加坡已经使用该策略成为轮轴国。

       以轮轴国的地位,来谋求对整个体系进行融合,这对于以大国为轮轴的“Hub & Spoke”FTA模式来说,是较容易完成的工作,正如美国在TPP中的作为一样。而以小国为轮轴来整合FTA体系,这在实践中则尚没有先例。 

       RCEP强调渐进性和开放性,其目标虽然也是建立一个具有较高合作程度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协定不仅包括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还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多个领域,但是,RCEP将考虑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协定中安排取消关税时间表等渐进性措施。这与TPP强调的直接构建高水平的协定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TPP谈判是由难到易的过程,那么从RCEP的设计目标来看,RCEP的谈判将由易向难演进,RCEP短期内将较容易达成协定,但长期发展则越来越难,其将面临的问题是:第一步,东盟如何将其与其他6国已经签订的5个合作程度及内容有差异的协定进行整合?第二步,6个辐条国之间如何整合?特别是中日韩、中印这些目前尚无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间的谈判将是较为困难;第三步,如何将合作的深度逐渐加强, 达到较高程度的一体化?东盟有一定的协调力将有共同意愿的各方拉到谈判桌前,但在谈判桌上,东盟是否有足够的领导力来实现以小推大,化零为整?这是“10+3”模式发展中曾经面临的一个问题,也将是RCEP发展中的难解之题。

       在东亚一体化中,中国曾经力推“10+3”模式,而反对日本提出的“10+6”。 目前中国对RCEP持支持态度,这是明智的选择。第一,从经济收益来看,RCEP的建立可以改变中国在以东盟为轴心的体系中,目前因处于辐条国地位所带来的贸易和投资损失;第二,可以更好的应对美国的挑战。以前中国反对日本提出的“10+6”,因为日本希望通过将更多的国家纳入谈判来降低中国在东亚一体化谈判中的影响力,但目前亚太形势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APEC的21个成员国中,已经有11个国家加入了TPP谈判,特别是今年加拿大,墨西哥加入谈判后,TPP已经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三国、大洋洲的澳、新两国、东盟的部分国家纳入,亚太地区唯一尚没有被TPP突破的地区就是东亚,如果日本加入TPP谈判,则TPP将覆盖和整合亚太地区的大多数重要国家,剩余之外的亚太国家,只有中国、韩国与俄罗斯三国经济实力较强。因此,对于中国来说,需要一个经济规模足够大、参与国家足够多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应对TPP的挑战。第三,目前中、日领土纷争仍处于僵持状态下,不仅领土问题的解决需要智慧,如何继续推进中日韩经贸合作,这也更考验各方的智慧。很多研究均已表明,从经济发展的规模、互补性、现有区域生产网络的基础来看,中日韩合作的经济收益大于东亚其他类型的经济合作。而RCEP为中日韩经贸合作提供了一个新的,更广阔的斡旋空间。

       新版亚洲路线图已经开启,RCEP将与TPP一道同行,成为未来亚太区域合作的两大方向,如果说TPP让中国从亚太一体化进程中的主人变成了看客,那么在RCEP的平台上,中国应发挥与本国经济实力及国际地位相适应的作用,这也是RCEP实现预设目标的重要保证。 

 

(执笔人: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注:本文一些观点的形成得益于2012年11月23日作者与徐秀军、李春顶、张琳、高凌云在国际贸易研究室的讨论,在此对以上四位同事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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