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促进建设和谐新世界
2015-01-19 11:38:00

原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促进建设和谐新世界

高 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历久弥新,迄今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主义中国对确立及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做出了突出贡献。习主席提出“六个坚持”,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时俱进的新发展,促进建设和谐新世界。

       关键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谐新世界

       中图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49(2014)04-0090-06

       2014年是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六十周年。回顾一个甲子的历程,可以鲜明地看出社会主义中国对确立及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做出的突出贡献。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确立及其历史意义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确立

       早在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开国大典上宣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就指出:“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包含在后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两大原则,即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当时遵守这两大原则同中国建交的,首先是苏联和欧亚人民民主国家,同时还有与中国社会制度不同的周边邻国,如印度1950年4月1日与中国建交,缅甸1950年6月8日与中国建交。中国究竟应当依据哪些基本原则与这些社会制度不同于中国的邻邦发展亲密友好的睦邻关系?无疑是当时中国领导人时常深思的重大问题。

       为了表明新中国在对外关系方面区别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时常侵犯他国领土主权、干涉他国内政,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北京与印度政府代表团谈判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时,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两个大国之间,特别是像中印这样两个接壤的大国之间,一定会有某些问题。只要根据这些原则,任何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谈。”[参考文献:周恩来文选(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18.] 1954年4月29日,这五项原则正式写进了中印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与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1954年6月下旬,周总理访问了印度和缅甸。在中印和中缅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并且首先在中印、中缅之间确立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它涉及要处理的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政治、法律、外交、军事、科学、技术、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交通、人员交往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在五项原则中,和平共处是最初要实现、最终要达到的最根本原则。和平共处既是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又是处理国际争端的基本方法。各国之间要切实达到真正和平共处,首先必须按照这四个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基础,领土是国家主权的物质载体。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两大具体表现和切实保证。贯彻落实这三条原则,国与国之间就能够达到静态的和平共处、自在的和平共处、良性的和平共处。落实贯彻平等互惠原则是实现和平共处、促进国与国之间关系和谐发展的更为重要的原则。平等表明不论大国小国、强国弱国、富国贫国在交往与合作中一律平等,决不能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各国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发展,达到互得实惠、互利双赢。只有落实贯彻互惠的原则,国与国之间才能进而达到动态的和平共处、自为的和平共处、优质的和平共处。

       1954年中印、中缅之间确立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后,毛泽东主席对这五项原则的国际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说明。1954年8月24日,他在同以艾德礼为团长的英国工党代表团会谈时,客人问:中国能不能通英国工党所主张的社会主义和平共处?毛泽东明确回答说:“我认为可以和平共处。这里发生一个问题,难道只能和这种社会主义共处,不可以同别的事物共处吗,和非社会主义的事物,像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封建王国等共处吗?我认为回答也是肯定的,只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愿意共处。我们认为不同的制度可以和平共处的。”中国、苏联、英国和其他各大国都靠拢些,也包括美国在内。希望美国也采取和平共处的政策。[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271-272.] 1954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的谈话中,当尼赫鲁说到如果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付诸实施就有可能消除亚洲国家对中国的恐惧时,毛泽东说:“应当把五项原则推广到所有国家中去。”[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303.] 1954年12月11日,毛泽东在同缅甸总理吴努的谈话中,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讲了非常重要的两点看法。第一,“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方针,不是为了临时应付的。这五项原则是适合我国的情况的,我们需要长期的和平环境。五项原则也是适合你们国家的情况的。适合亚洲、非洲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况的。”第二,“五项原则是一个大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步骤使五项原则具体实现,不要使五项原则成为抽象的原则,讲讲就算了。”[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321.] 同年12月1日,毛泽东在同吴努的谈话中还指出:“我们既然要和平合作,就应该谈判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 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185.] 即是说,要落实贯彻五项原则,最重要的是要实行“和平合作”,通过平等谈判解决国与国之间所有的问题。

       1955年4月17日,周恩来总理飞抵印度尼西亚参加18日至24日在万隆举行的亚、非二十九国首脑会议。这是史无前例第一次有占全球人口半数以上亚非新独立民族国家官方代表团聚首的盛会。会议主旨是讨论亚非绝大多数国家共同面临的捍卫民族国家主权和反殖民主义斗争问题以及如何促进世界和平与各国合作问题。周恩来总理在会议上力排非议和众议,主张“求同存异”,力主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其内容。会议一致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通报》规定了万隆会议的十项原则,主要是在原来五项原则之外又增加了五项:一、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二、尊重每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三、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利益服务;四、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等和平方法来解决一切国防争端;五、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从以上简要梳理可以看出,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5年万隆会议召开,这五年多时间里中国领导人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崭新理念。其要点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内容丰富,缺一不可;其核心是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和平等互惠这两条;五项原则就空间而言,对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具有共同价值,普遍适用,而不仅仅适用于中国和周边国家;五项原则就时间而言,对各国都是具有长期效用,而不是短期应急的临时对策;五项原则并非悬浮空洞抽象原则,而要贯彻落实到国与国之间和平合作上,即通过谈判、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各国之间存在的一切问题,而不要诉诸于武力,爆发战争。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意义

       中国领导人形成和论述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理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自19世纪欧美众多主权民族国家出现以来,资本主义列强之间时常为对外扩张、争夺霸权发生战争,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财富造成重大破坏。为减少和避免战争、求得一时和平、各国大都采取势力均衡政策。然而一旦势力失衡,或者为了打破均衡,总有某些国家要先下手为强,发动战争。为了确保世界和平,马克思在1864年起草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提出:工人阶级的责任就是要“洞悉国际政治的秘密,监督本国政府的外交活动,在必要时就用能用的一切办法反抗它,在不可能防止这种活动时就团结起来同时揭露它,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至高无上的准则。为这样一种对外政策而进行的斗争,是争取工人阶级解放的总斗争的一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4.] 这样一种道德和正义的准则,这样一种政策,简而言之,我们认为就是和平共处。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第一个工人阶级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之后,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和平共处的对外政策。1920年2月18日,列宁在《答<纽约晚报>记者问》时,就“苏维埃俄国对亚洲的政策是什么”这一问题明确回答说:“和对欧洲的一样,同各国人民和平共处”。[ 列宁全集(第2版,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58.] 但是十四个帝国主义国家从1918-1920年对苏俄进行了三年的武装干涉,使苏俄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和平共处无法实现。从1921年起苏俄才开始与西方进行和平的贸易通商。当时社会主义仅在苏联一国胜利,势单力薄,处于世界资本主义强大势力包围之中。所以即便实现了和平共处也难以持久,随时都有被破坏的危险。正如列宁于1920年12月6日《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积极分子大会上的演说》中指出:“只要存在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它们就不能和平相处,最后不是这个胜利,就是那个胜利;不是为苏维埃共和国唱挽歌,就是为世界资本主义唱挽歌。这是战争的延期。资本家是会找借口来打仗的。”[ 列宁全集(第2版,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78.] 可见在列宁所处的那个时代,和平共处只能是仅限于苏联一国的短期的策略,而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科技多样化的时代,和平共处已经被认为是对各国都适用的长期战略。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可以说是中国首倡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国际关系和对外政策新理念。60年来的实践已经表明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已经为越来越多国家的政府和国际社会所公认与接受。美国是二战后霸气十足、经常随意侵犯他国、干涉别国内政的超级大国。但是到1972年12月,尼克松总统应周恩来总理邀请第一次访华与中国领导人会谈时,在中美12月28日签署的上海《联合公报》中,美国也不得不采纳中方的建议明文写进:“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该根据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际争端应在此基础上予以解决,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备在他们的关系中实行这些原则。”美国同意将中国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载入与别国联合签署的外交文献中,这是史无前例的破格举措。国际舆论在惊奇之余都认为这是中国推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大成就。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中,已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列入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因为它不仅奠定了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而且突破了意识形态束缚,代表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需要,反映了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世界处理争端提供了很好的先例。

二、习近平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及其现实、深远意义

       2014年6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当今要“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要坚持主权平等,坚持共同安全,坚持共同发展,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包容互鉴,坚持公平正义。”[] 这六个“坚持”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表明了在各国相互依存、世界多元多样的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与时俱进,历久弥新。

       以下试对习近平主席所提出的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六个“坚持”,结合多年来国际关系的实践经验进行具体分析,阐述个人的学习体会。

       第一,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持主权平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第一项就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政治地理意义上说,国家是包括主权、领土和居民三个基本要素的政治单位,这表明自古以来任何一种国家都必须拥有主权、领土和居民三者不可分割、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主权(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处理其对内和对外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具有对内主权和对外主权的完整,具有保卫其国有领土和国民权益的完整。1945年6月26日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要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第二条就指明:为实现上述联合国宗旨,联合国及其所有会员国应该遵守的首要原则是“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迄今,联合国已经由1945年成立之初的51个创始会员国发展到当今包括世界五大洲的193个成员国。实践证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无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各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时常出现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现象,特别引起亚、非、拉众多小国、弱国和贫国的不满和反抗。所以习近平主席首先强调要坚持主权平等,即“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最为重要的是“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反对出于一己之利或一己之见,采取非法手段颠覆别国合法政权。”近几年来西亚北非一些国家出现的乱局,正是西方一些资本主义列强破坏主权平等原则所造成的。为此,中国现在重申坚持主权平等原则,非常有利于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制止破坏主权平等原则的霸权主义行径,激励小国、弱国和贫国奋起为捍卫自己国家主权而抗争,促进世界各国不分大小、强弱和贫富能够平等共同生存与发展。

       第二,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持共同安全”。如上所引,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规定的联合国宗旨首先就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为实现这一宗旨,宪章第二条指明:“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可是某些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多年来违背联合国宪章,动辄以维护本国绝对安全为借口,凭借其军事实力优势屡次对别国发动武力进攻,破坏他人的安全,牺牲他人的安全。鉴于这个历史教训,习近平首次揭示了新的国际共同安全观,即“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也就是说,共同安全必须与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形成四位一体,最终要达到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安全的目标。所谓共同安全就是全世界各个地区、各个国家综合一体的整体安全:要做到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必须依靠各国的大力合作,尤其是各大国、强国、富国的合作;这种合作安全不能只是一时一事的短期行为,而必须是长久的可持续的合作。世界进入21世纪以来,对共同安全最具威胁的破坏力的就是暴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三种势力,尤其是暴力恐怖主义危害最大。为消除暴力恐怖主义,从治标而言,必须由多国合作共行动,不能单靠一国力量孤立盲动;从治本来说,各有关国家必须大力克服大国主义、大民族主义的指导思想,善于调整其国内外相关政策,这样才能彻底铲除暴力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要做到共同、综合、分作和可持续安全,最经常遇到又最具重要性的一个问题,是各国间就主权领土和多种涉及各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产生分歧引起争端时该如何处理?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可是有的国家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他们自持有强大武力,偏要以对抗增仇怨以对抗扩战争,以对抗毁安全,结果只会使自己在道义上 失信于世界众多国家和广大人民。习近平主席语重心长地指出:“热衷于使用武力,不是强大的表现,而是道义贫乏、理念苍白的表现 。只有基于道义、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当前,中国正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致力于推动建设开放、透明、严格的亚太合作安全新构架,推动各国共同的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力求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切实在各国得以实现。

       第三,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持共同发展”。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条件,失去安全或者缺少安全感就无法发展或者难以悉心发展;发展是安全的后续指向,一个国家如果只求相安苟全而不着力发展,则无法繁荣富强,造福百姓。近几十年来在新科技革命迅猛挺进和经济全球化浪潮推动下,众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确实获得了较快发展。然而不争的现实却是,位于北半球的一批发达国家与位于南半球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反而愈益扩大。其根本原因在于少数拥有强大科技与经济实力的大国、强国、富国,只求自己加速发展,把大量资本投向劳动力廉价的南方国家,阻止高新科技出口,设置贸易保护主义壁垒,维持市场垄断价格,甚至以邻为壑,转嫁危机。这样就背离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平等互利”原则,扩大了南北国家之间的不平等,仅有利于北方的发达国家。为改变这种很不合理的世界经济格局,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世界经济共同发展的新的战略方针,即“要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坚持开放的区域合作”。首先是要加强南南合作增强发展中国家自主发展能力;同时推进南北对话,促使发达国家承担更多责任,尽量缩小南北差距,广泛建立新型的全球共同发展的平等伙伴关系,为世界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持合作共赢”。要共同发展,必须加强多方合作;这种合作一定要达到合作各方双赢、多赢、共赢,这样合作才能持续、持久、持之以恒。上个世纪80年代西方兴起的博弈论(game theory)是现代数学的一个分支,它对研究分析现代国际关系、对于促进、推动国际关系均衡和谐发展有重大意义。博弈论原本是研究在下棋时对手如何出棋致胜的对策,又称对策论。棋手双方下棋博弈,通常是一方赢,另一方输,赢者通吃,这叫做零和对弈,或零和游戏。在当今全球一村的发展态势之下,全球各国都应当具有全球共生共荣的新思维和新观念。这就是习主席所提出的:“合作共赢应该成为各国处理国际事务的基本政策取向。合作共赢是普遍适用的原则,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适用于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只有世界各国在各个领域全面做到合作共赢,才能在均衡发展中建设以至建成和谐美好的新世界。这也就是正如费孝通先生所形象说明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当今世界明明存在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的对立,怎么能做到合作共赢呢?如果资本主义也赢了,那么社会主义怎么能在世界上取代资本主义呢?其实全球一体化发展到当代,可以说世界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类国家两种制度,已经不是完全对立、彼此隔绝的。随着合作经济、股份经济、工人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资本主义国家已有逐步增多的社会主义因素;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开放中非公经济的发展显然具有资本主义因素。当今世界社会主义与世界资本主义可以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世界上能够携手互补,合作共赢,各循其路,殊途同归,将来共同发展到一种新社会主义境界。

       第五,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持包容互鉴”。当今世界有70亿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5000多种语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有11000多个,各种科学理论、观点和学派百家争鸣,异彩纷呈。每天各种网络媒体和纸质报刊以及各种图书传播的各种信息不计其数。当今世界,文化、文明呈现出空前未有的多元化、多样化、多边化的态势。近20多年来,美国哈佛大学著名教授享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广为流传。如若21世纪真的频发文明的冲突,那岂不将会给世界带来严重灾难?其实人类要有包容互鉴的智慧和胸怀,多种文化与文明完全可以避免冲突,完全可以共生共存共荣共融。我国古书《礼记•中庸》有至理名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华民族文化、文明的优秀传统突出表现为善于包容互鉴各种文化、文明的长处与优点,铸就“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善于使天道与人道合一的思维,既尊重“和而不同”的现实,又善于使“不同”的事物“合而为一”。用中华文化、文明的这种独特精神的方法来观察和处理当今世界各种文明有其独特优势。正如习主席所说:“我们要尊重文明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平共处、和谐共生”,“我们要倡导交流互鉴,注重汲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共同绘就人类文明的美好画卷。”

       第六,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人民长期以来追求的人类社会发展和国际关系发展的崇高目标。然而由于存在资本主义剥削与压迫的私有制度,该目标总是难以实现。当今由于新的科技革命的长足进步、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大众认知水平的显著提高,实现这一远大理想的条件正在愈益接近成熟。当前为在国际关系中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习主席提出了共同推动国际关系“三化”的新理念,即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和合理化。所谓国际关系民主化就是要求国际重大事务应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参与协商办理,主要应通过各国政府联合组成的联合国大会及其安全理事会民主讨论、民主协商、民主表决来进行民主治理,不能由某些大国、强国、富国垄断操纵国际事务,不能背着联合国擅自侵犯别国利益、干涉别国内政。所谓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就是要求各国政府在处理国际事务及国与国之间某些涉及主权领土与核心利益问题以及民事纠纷问题时,都必须遵守已经明文规定的各种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以及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能用某些国家自己的法律来取代国际法,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各国政府都必须依照国际法行使权力,坚决反对歪曲、破坏国际法的违法行径,反对盗用“法治”名义随意侵害他国权益、破坏和平稳定的行径。对违反、破坏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径,要通过国际舆论加以谴责,要由国际法院依法对之进行审理和裁决。所谓共同推动国际关系合理化,就是要想方设法改变当前国际关系中种种不合理的举措和体制。应当看到,近几十年来,发展中国家一个又一个迭起,更有一批新兴市场国家崛起,由西方七、八个或十几个大国操控国际大事和国际秩序的局面已难以持续。为适应国际力量对比发生的这种新变化,我们要努力共同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在联合国和各种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中更多地关切和体现各中、小国家的诉求,尽量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更好地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这样才有利于世界各国较为均衡的可持续的共同发展,更充分地实现公平正义原则。

       总之,习近平主席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提出的坚持主权平等、坚持共同安全、坚持共同发展、坚持合作共赢、坚持包容互鉴和坚持公平正义这六个要点,极大地丰富充实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它在理论上表明,和平共处不仅限于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还要做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实现包容互鉴、公平正义。它在实践上昭示,中国不仅首先倡导而且带头践行这六个“坚持”的要点。中国以亲、诚、恵、容的中华传统文明的精髓理念,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加强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尽力更好地宽待关照周边国家。同时,中国致力于同美、俄、欧盟等各大国发展全方位互利合作关系;重视同亚、非、拉、大(大洋洲)众多国家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思路,将会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最有利的和平、安全的国际环境,团结最广大的国家和人民。在对外关系上,中国是不树敌,不对抗,不结盟,不当头,不输出革命,多交友,多交流,多合作,多发展,多输出产品。中国弘扬和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示范和榜样作用得到众多国际权威人士赞扬。美国总统奥巴马2014年10月1日接见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时,也高度评价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我们深信,只要共同努力切实贯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必能缓解各种国际矛盾,增强各种国际合作,切实维护世界和平,重新整顿世界秩序。遵循这个方向前进,各国人民就能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