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2013年13期
自贸区风行:救赎还是陷阱?
倪月菊
欧美领导人6月17日共同宣布开启《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谈判大门,首轮谈判于今年7月8日举行,双方领导人希望在2014年底前完成谈判。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开启,使自贸区风行的态势更加明显。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 Area.简称FTA)是指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世界上第一个FTA是1958年1月开始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但此后FTA的发展并不顺利。20世纪90年代前,世界上签署的FTA仅有27个。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世界上才形成第一轮FTA热潮,十年间FTA的数量增加了50余个。进入21世纪,由于“多哈回合”谈判屡陷困境,很多国家和地区逐渐对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丧失信心,把注意力转向建立优越性和灵活性更强的区域性或双边FTA上。新一轮全球性FTA浪潮再次掀起。
新一轮全球性FTA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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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引发新的多边贸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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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我国一方面要努力推动WTO多边贸易体制谈判,尤其应当与其他发展中大国协调立场,共同提高减让水平,通过努力驱动这一轮谈判,客观上起到阻止发达国家架空WTO、重建多边贸易规则的作用,防止发展中国家“被编外”。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更多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努力促成中澳、中韩、中日韩等自贸协定的达成,同时争取尽快与欧美展开自贸区谈判,努力营造自己的FTA网络。此外,要坚持“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投资,形成原产地多元化,以绕过目标国的贸易壁垒。